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发现,在雅虎网上搜索“桔子酒店”,出来的搜索页顶端标题却是子虚乌有的“桔子酒店99.8元商务房”,在其下面还附注了“定桔子酒店不如来格林豪泰酒店”等字样,点击该标题进入的则是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的网站。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桔子酒店以格林豪泰与雅虎网的经营方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索赔损失10万余元。 桔子酒店诉称,他们公司是注册资本1.6亿元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酒店经营业务,在全国一线城市拥有16家分店,在同行业中拥有非常高的知名度。2009年3月4日,他们在雅虎网站的搜索引擎中发现,输入“桔子酒店”进行搜索后,页面上即会显示出“桔子酒店99.8元商务房”,同时附注“定桔子酒店不如来格林豪泰酒店”等字样,而点击该标题链接到的竟是格林豪泰酒店公司的网站。 桔子酒店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桔子酒店定位为中高端商务酒店,客房定价在300元以上,根本不存在99.8元超低价格的商务房,而99.8元恰恰是格林豪泰酒店的定价。该负责人表示,雅虎中国网站搜索出的“桔子酒店99.8元商务房”的标语,将会对他们的商业信誉和酒店名誉带来负面影响,势必造成潜在客户对桔子酒店评价的降低和公关宣传的困难。 桔子酒店认为,格林豪泰酒店公司擅自使用其名称进行上述方式的广告推广,目的在于混淆消费者认知,吸引客源,挤占桔子酒店的市场份额,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而阿里巴巴公司明知“桔子酒店”一词具有区分经营者的识别性,反而以盈利为目的协助格林豪泰酒店公司在雅虎网站上提供上述虚假信息,其行为已经超出了传统搜索引擎服务的范畴,属于共同侵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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